香港特区相当于议会的立法会5月10日通过了一项修订条例草案,今后外国律师未经香港特区政府最高行政长官批准,将不得参与审理涉及国家安全的案件。
香港在英国统治时期引进的司法制度下,外国律师如满足一定条件也可以参与司法审理。
此前,以抨击中国中央政府而著称的香港《苹果日报》的创办人黎智英因触犯香港国安法等而受到司法追究时曾打算聘请英国律师为他辩护,但遭到香港特区政府的强烈反对。
随后香港特区政府向中央方面要求给予司法解释,去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给出的解释是,外国律师能否参与司法审理由行政长官等来决定。此次立法会修改条例是符合这一司法解释的举措,据信应该是顺从了中央政府的意向。
熟悉香港法律的日本大东文化大学副教授广江伦子指出:“一直以来受到一国两制政策保护的香港司法独立已形同虚设。”